标题 | 霞笙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|
部门 | 服务监控中心 |
案例征集目的 | 记录Bad Case,形成案例,对所有人形成警示作用,防止员工重蹈覆辙 |
Case编写人 | 单冰洁 |
案例发生日期 | 2020-04-08 |
用户诉求 | 协调未按规范与销售沟通清楚,导致派单错误 |
处理过程 |
1、4月7日22:16风控发出该客户的邀约信息,工单号35987,内容为:苏美霞办理账户使用协议签字、盖章、实地检验。4月8日9:39左右叶青联系客户沟通,客户原因邀约失败。(因后台前一天晚上下班后风控发出的邀约信息较多,协调按照时间顺序邀约安排) 2、4月8日9:29系统再次发出该客户的邀约信息,工单号35994,内容为:苏美霞办理设备保管责任书。 3、4月8日9:30销售钉钉联系赵畅,告知该客户可安排4月9日下午上门办理,未告知办理内容。因赵畅当天是晚班,未及时回复,11:09回复:好的。赵畅将销售反馈的信息直接备注到4月8日工单号为35994的邀约信息中。叶青看到备注后,便联系客户安排4月9日下午2点--3点上门办理苏美霞签署设备保管责任书。 4、工程师13:30到达客户楼下,按照派单内容办理完成设备保管责任书签字后便按审核员指示于14:00离场。协调14:24接到销售反馈工程师 办理内容遗漏,发现派单内容有误,加急安排人员于当日15:55到达客户现场,重新办理账户使用协议盖章和实地检验。 |
处理结果 |
涉事协调投诉处理。 |
问题点 |
1、系统内收到该客户的两个邀约信息无提醒,协调安排时以第二次邀约信息为准安排上门,未在系统中搜索是否有重复单。 2、协调赵畅在收到销售反馈时,未经确认办理内容便直接备注到当时看到的邀约信息(第二个邀约信息)里,导致安排失误。 |
改善点 |
对于需失败后需安排上门的单子,由销售系统发起,并规定发起格式、包含内容,减少人工沟通成本,提高效率和准确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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